7.2010年,投资300万元,在工农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2座日处理100-200吨的垃圾中转站;投资600万元,在南山区、东山区、兴安区、兴山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各建1座日处理100-200吨的垃圾中转站。2011年,投资300万元,在向阳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2座日处理100-200吨的垃圾中转站。
8.继续实施美化工程,在主街道和中心区实施穿衣戴帽、洗脸去疮涂粉、疏淤通堵工程,在重点地块和纪念性地区增设艺术雕塑和标志性景观。
9.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市区内逐年建设景观庭院,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清理违章占道房屋,加强小厂小店卫生监督管理,使市区环境明显改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六) 生态建设工程
1.2008-2009年,投资2.04亿元,完成城市西部区域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一座日处理5万立方米污水、3万立方米再生水的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线29公里,再生水管线6公里。2008年,投资2360万元,建设双鹤食品、天泉酒业和盛安民爆器材公司污水处理站工程。2009年,投资2.4亿元,实施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治理减排工程;
投资550万元,实施兴安煤矿井水净化利用二期工程;投资1200万元,实施富力煤矿净化水厂工程;投资3000万元,建设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加大城市烟尘治理工作力度,2009-2010年,投资3亿元,完成鹤矿集团鑫塔水泥厂搬迁改造工程;2010年前,取缔市中心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内分散供暖锅炉;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2012年前,全部拆除规划内居民平房小烟囱。2010-2012年,力争完成城市东部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日处理3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并完成配套的污水截流管线工程。2012年,投资1440万元,规划实施东山区新华镇日处理1000吨、萝北县凤翔镇日处理300吨的污水处理站工程。到201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2008-2009年,投资1.56亿元,建设日处理98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2011-2012年,建设1-2个垃圾处理厂;2012年,投资558万元,建设绥滨县忠仁镇、东山区桦春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3.2008-2009年,投资1500万元,建设日处理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4.2009-2011年,实施桦春村等四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7公顷,增加防护林2.5公顷;2008-2012年,每年力争一个项目,争取资金600万元,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五年内争取资金3000万元,治理面积25公顷。
5.2008年,投资950万元,实施小鹤立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投资950万元,实施细鳞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2008-2009年,投资3900万元,实施五号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6.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2008-2010年,投资1500万元,完成99平方公里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任务;2012年前,投资3000万元,继续对市郊梧桐河、萝北云山河、绥滨松花江沿岸等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基本完成五号水库等供水水源地、全市主要江河堤防绿化任务,建设护岸林、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养林1.65万亩。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矿集团、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萝北县、绥滨县、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七)住宅建设工程
1.城市住宅工程。2008-2012年,每年建设60万平方米住宅,五年竣工300万平方米;到2012年,人均住房面积增长4.6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新建住宅全部达到节能5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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