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考核认定部门和具体认定目标内容
1.市统计局:纳入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
2.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目标和节能工作目标。
3.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
4.市财政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其中组织的地方税收目标、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目标、减轻农民负担目标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基金收入目标。
5.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本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6.市劳动保障局: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目标。
7.市商务局: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目标。
8.市旅游局: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国内旅游收入、旅客投诉率、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目标。
9.市林业局:造林绿化和其他林业生产目标。
10.市人行:各专业银行金融专业性目标。
11.市残联:实施“曙光行动”目标。
12.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目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
13.市扶贫开发办: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
14.市民政局: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目标;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达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标;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目标。
15.市质监局:加强产品质量目标;农业标准化目标。
16.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目标。
17.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
18.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19.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20.市房管局: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目标。
21.市科技局:科技进步目标。
22.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包括催查催办、应急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信息工作)目标。
23.市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目标。
24.市综治委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
25.市委宣传部: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目标。
26.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