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人社[2009]5号)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县(市)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制定《河南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河南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于促进全方位就业和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要求和《河南省农民工“221”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加大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09至2010年,通过实施河南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80万人,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130万人,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60万人,开展创业培训6万人,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20万人,提高其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