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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组织好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粮食库存的清查
  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清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清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清查。
  (三)分析核实清仓查库信息资料
  市、县(市、区)两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核实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省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章,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帐资料(分品种、分性质)。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保障清仓查库的经费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宜春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光荣   市粮食局局长
      何小保   市粮食局党组书记
      徐云珍   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王世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范永平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宁惠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秋英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陈国新   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志明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 兰   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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