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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和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加大租赁补贴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等形式,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重点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建设,至2012年,争取建设总面积约26.2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逐步解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房管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九、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全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争取2009年基本完成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内涝整治、中小流域治理,以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至2011年,争取完成潮安内洋南总干、湘桥河内湖、枫溪沟尾溪三大排涝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加快发展农村沼气,扶持规模化种养场建设沼气工程。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至2010年完成城区西片、桥东片排污管网工程及潮州市桥东、潮安县、饶平县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由市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环保局、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分别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十、加快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镇卫生院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受益面;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争取新建红山医院工程纳入中央精神卫生建设项目;加速市中心医院新址、市妇幼保健院新址的筹建工作,争取尽快动工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尽快建设市中医院新院。进一步改造惠及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积极稳妥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础工程建设,2009年完成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园建设。加快建设潮州市第二技工学校。加强投入,全面完成市文化艺术馆、市博物馆工程建设,加快市图书馆建设进程。加快古城文化旅游区等主要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纳入中央支持旅游基础设施的扶持计划,筹建海外潮人历史博物馆,加强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文广新局、建设局、卫生局、外事侨务局、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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