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鼓励委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通过辞职或提前退休进行自主创业。提前退休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对提前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建立干部任内轮岗交流机制
6、为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增强机关工作活力,对在一个工作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交流。正处级领导干部,在一个工作岗位任职3年以上,有计划地分批进行轮岗交流。
7、为整合人力资源,加强重点工作,从委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局抽调熟悉业务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组成专门机构,从事项目督查、应急调度等工作。
五、建立领导干部优胜劣汰机制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并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实行优胜劣汰。委机关各处室局年终综合考核进入前3名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终综合考核处于最后2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连续两年处于最后2名的,对主要负责人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9、对工作造成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实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及自愿辞去行政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个人必须服从。
六、建立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升机制
10、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有计划的组织干部在职学习、
进修学习、考察学习、岗位培养和调学、调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每年对委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轮训,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处级(含副处级)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11、有计划地推荐和安排4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基层、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挂职、任职锻炼。对新录用的没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任职定职后都要有计划地下派基层锻炼1-2年。把实践锻炼与提拔使用干部有机结合起来,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一般要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一般要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七、建立对干部职工的关怀帮助机制
12、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积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广大干部职工,尽力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干部职工研究拟制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对生活困难职工、生病住院职工的帮扶慰问活动,以及生日祝贺等活动。满腔热情地在干部职工的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信息,联系渠道,创造条件排忧解难。对干部职工的退役子女采取“有偿转移”的方式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