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9年市县两级修志工作任务和提供许昌大事月报许昌年鉴资料的通知
(许政办[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确保全市史志工作目标的完成,现就2009年市县两级修志工作任务和编纂县(市、区)志书,提供《许昌年鉴》、《许昌大事月报》资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市县两级修志工作任务
(一)实施精品战略,争创名志佳志。对将进入出版程序的《鄢陵县志》、《许昌县志》、《长葛市志》和《襄城县志》,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政治观点、内容资料、体例文风、数据图照、装帧印刷诸方面达到精品志书的质量要求。正在编纂的《魏都区志》,要力争2009年12月拿出高质量的评审稿。
(二)提高综合年鉴的编纂质量。已编纂综合年鉴的各县(市)史志办,要提高质量意识,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翔实、体例严谨、文字简练、编校精确、出版规范。
(三)加强各类史志书籍的编纂。各级史志机构要认真按照《
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编纂具有地域特色的专业志、部门志、行业志及各类史志书籍。禹州市史志办要力争在2009年年底以前完成《禹州钧瓷通志》评审稿,2010年完成印刷出版任务;鄢陵县史志办要力争在2009年年底以前完成《鄢陵花卉苗木志》的初稿撰写工作,2010年完成印刷出版任务;许昌县史志办要力争在2009年年底以前完成《中国档发大全》评审稿,2010年完成印刷出版任务。
二、《大事月报》供稿要求
《大事月报》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专为市、县(市、区)等领导提供重大信息和决策服务的内部月刊。稿件内容要贴近领导需求,从社情民意、群众所急入手,讲求真实性、时效性。鉴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每月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单位报送的《大事月报》材料要经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审定后,于每月月底前报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三、《许昌年鉴》供稿要求
(一)市属系统、市直各单位需提供的年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