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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
(长政办发〔200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服务外包产业已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拓展吸收利用外资的新增长点。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实现“3121”的目标,即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市服务外包产值达300亿元,引进10家跨国公司,形成20家重点企业,新增就业10万人,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部分在财政预算内的商贸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本意见中所列的各种形式的补贴和补助,全方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二、支持鼓励示范园区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认定的基地城市示范区每年给予适当补助,用于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培训服务平台所需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三、对服务外包十强企业给予补助。按照企业经营规模、企业业绩、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实现税收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每年评出服务外包十强企业,第1名补助100万元,并依次按10万元的比例递减。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他相关国际认证,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补助。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的国内外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给予展位费用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展位费用的50%。
  六、对服务外包企业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补助。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并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人才,经申报和认定,享受《长沙市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董事长、总经理和关键的5名技术高管的个人所得税按市级实得部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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