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于辖区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补办相关手续,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建立尾矿库数据库,查清本地区正常库、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已经停止使用或闭库的各类尾矿库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分级管理。对现有尾矿库要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对确定为危库的,要立即停产,完善落实抢险加固措施;确定为险库的,要限期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治理;对于库区下游、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民区,要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搬迁。
  四、抓好、抓实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要建立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区、县(市)政府每季度、各乡(镇)政府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矿山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矿山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抓紧治理措施的落实。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发生事故;经过整改治理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实行隐患治理分级负责,加强重点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
  五、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矿业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国土资源、安监和环保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扎实推进资源整顿与规范,提升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环保、林业部门要坚决关闭污染环境、破坏森林资源的矿山企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地下非煤矿山要抓紧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风量充足,露天矿山要深入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强制推行分台阶(分层)正规开采,淘汰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下(不含5万吨)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采石场;煤矿企业要加顶板管理和防治水工作,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巩固发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