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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商务厅、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规划。各市州、县市区要对本地大宗农产品的品种、面积、产量、品质、发展现状以及相关交易市场、经营企业、经营规模、经营产品与流向和深加工能力、仓储、运输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制定本地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规划,由省农牧厅、省商务厅指导实施。

  (二)健全产销流通体系,促进物流发展。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建设一批、因地制宜改造提升一批上规模、专业化、服务功能完善配套的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宗农产品较集中的地区,要通过项目支持配套建设和改造以大宗农产品深加工、冷藏、包装、仓储、运输、信息、服务为主、规模相当的多功能物流中心。要充分发挥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万村千乡农家店”、“双百市场”等经营渠道作用,建立“基地+超市”的农超产销对接、社区肉菜连锁经营直销店的信息双向传递等运营机制,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方便群众消费。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积极参加或举办有关我省大宗优势农产品对外推介、展示、展销活动,提高我省优势农产品的对外知名度,逐步扩大我省农产品的对外销售规模。利用已有渠道,将终端经销商“请进来”,到我省产地对接交流、采购相关产品、建立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进一步扩大市场销售份额。

  (三)促进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吸引省内外客商投资我省大宗农产品深加工。同时,通过适当贴息或奖励的办法,支持我省已开展深加工的企业,加大技术引进和改造力度,尽快摆脱当前初级、粗放、简单加工、技术含量低的现状,进一步向高精深加工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产品商品档次。

  (四)加强储存设施建设,延长产品销售期。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经销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储存(冷藏库、恒温库、简易库)设施建设,挖掘储存潜力,扩大储存规模。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仓储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对农产品储存企业的技术指导、专业培训,提高储存保鲜质量,延长农产品销售期,稳定产地市场收售价格,帮助农民丰产增收。

  (五)培育骨干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选定一批具有相应规模、基础实、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大宗农产品经销企业作为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以带动产品基地、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农户进一步发展。并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参股控股、特许经营、战略联盟等方式,组建我省较大型农产品经销、连锁经营集团,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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