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人应建立中标项目经营权履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在中标人开始履行中标项目经营权之日起60日内,组织一次考核,之后每年组织考核不少于一次。考核采取明查和暗查的方式进行。
5.考核由招标人组织,考核人员原则上由车籍所在地县或市本级运输管理机构、候补中标人组成。每次参加考核人员不能少于3人。
6.招标人根据考核表的项目进行考核,并得出合格、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下述要求处理:
(1)一次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扣履约金1000元。
(2) 一次考核中有二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扣履约金2000元。
(3) 一次考核中有三项不合格的,收回客运班线,有效期内由候补中标人顶替,并扣完本项目履约金。
(4)连续两次考核中每次均有二项以上(含二项)不合格的,收回客运班线,有效期内由候补中标人顶替,并扣完本项目履约金。
限期整改到期由中标人提交整改报告,招标人组织复核后,仍有一些项不合格的,并扣履约金2000元。仍有二项不合格的,中止经营中标项目,并扣完本项目履约金。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交通运输部
《办法》第
六条之第4款“不具备延续经营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
经营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具备延续经营资格条件”:
1.不符合交通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十条规定要求;
2.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发生过重特大(10人及以上)运输安全同责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年度内发生二起及以上一次性死亡3-9人的运输安全同责及以上责任事故;
3.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发生过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的;
4.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
5.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未能按规定和承诺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二)关于有效投标人不足的处理
若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要求或开标后投标人只有一家有效的,在承诺所有服务项目后可直接许可,有两家有效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对承诺的履行按照中标线路考核要求进行。
联系人:省运管局 郑建荣,电话:0571-85260180。
附件:1.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标评标分大纲
2.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线路招标投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略)
3.投标文件保送函
4.招标询标通知及答复单
5.客运经营权招标投标评委评分表
6.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评标报告及审核表
7.中标(候补)通知书
8.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使用合同
9.浙江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中标线路运行记录
浙江省交通厅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标评标分大纲
一、快(高)速客运经营权招标评标分大纲
(一)安全保障措施(35分)
序号
| 考评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安全生产情况
| 10
| 每百万车公里责任事故“=或<0.02”起,得4分,投标人责任事故率最低者增1分,第二名增0.5分,第三名以下不增分。
每百万车公里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或<0.01”人,得4分,投标人责任事故率最低者增1分,第二名增0.5分,第三名以下不增分。
开业时间不超过半年的新公司,本项目最高得4分。
近两年发生过3人(含)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分,发生过10人(含)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
| 安全报表,并经交通主管部门认可
|
2
| 安全机构
| 3
| 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队、班组设有专(兼)职安全员,得3分。每缺1项扣1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
| 相关管理文件
|
3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5
| 参照《浙江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之附表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标准”,每缺一项扣1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
| 相关管理文件和执行记录
|
4
| 事故防范措施
| 4
| 1、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安排定期演练。
2、对可能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施。
3、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监控和预防措施,其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企业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建有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5、有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的专项安全经费安排。
每少一项扣1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
| 相关管理文件和执行记录
|
5
| 运输安全生产管理
| 3
| 1、与驾驶员、检验员签订例检责任状。
2、与司机签订防止途中超载责任状并有相关制度和相应措施。
3、有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有效措施。
每少一项扣1分,不完善扣0.5分。
| 相关管理文件和执行记录
|
6
| 车辆技术安全管理
| 4
| 1、建有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按照车型和车辆运行情况,拟定车辆维护的周期。
2、建有行车安全档案制度,包括基础资料档案、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行车事故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3、制定有行车安全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各相关部门并确保目标实现的制度。
4、建有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等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情况检查的制度。
每少一项扣1分,不完善扣0.5分。
| 相关管理文件和执行记录
|
7
| 驾驶员安全管理
| 3
| 1、建有对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定期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工作制度。
2、建有严格执行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的客运汽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从事道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等规定以及依据路单做好客运车辆的行车时间、里程等记录的制度。
3、建有根据驾驶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定期进行职业适应性检查,确保所有驾驶员都具有健康的生理、心理素质的制度。
每少一项扣1分,不完善扣0.5分。
| 相关管理文件和执行记录
|
8
| 事故管理
| 3
| 1、制定安全指标,将事故控制在安全指标内。
2、事故处理情况、事故结案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是否规范、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
每少一项扣1.5分,不完善扣0.5分;超出控制指标扣2分。
| 相关管理文件和执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