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和损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集中有关专家智力,在重特大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救援中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现将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李济成(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成员:
廖明辉(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
潘晓晨(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
强跃中(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高级工程师)
彭卫民(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寰(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阿克苏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瓦建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许明(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罐车检验站站长工程师)
沈志(自治区环保局环境检测总站站长)
董常军(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处长工程师)
闵世杰(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马海宽(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消防支队支队长)
宋连生(乌鲁木齐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科长)
张建军(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
唐丽华(自治区地震局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副研究员)
郭臣(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小龙(自治区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
沙里木江·胡纳皮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医师)
刘松岩(武警新疆总队医院急救中心主任)灭火救援专家组设联络员,联络员为朱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处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已经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专家组各项工作要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灭火救援专家组履行职责,规范专家组成员的工作行为,促进灭火救援指挥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