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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和损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集中有关专家智力,在重特大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救援中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现将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李济成(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成员:
  廖明辉(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
  潘晓晨(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
  强跃中(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高级工程师)
  彭卫民(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寰(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阿克苏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瓦建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许明(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罐车检验站站长工程师)
  沈志(自治区环保局环境检测总站站长)
  董常军(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处长工程师)
  闵世杰(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马海宽(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消防支队支队长)
  宋连生(乌鲁木齐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科长)
  张建军(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
  唐丽华(自治区地震局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副研究员)
  郭臣(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小龙(自治区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
  沙里木江·胡纳皮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医师)
  刘松岩(武警新疆总队医院急救中心主任)灭火救援专家组设联络员,联络员为朱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处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已经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专家组各项工作要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灭火救援专家组履行职责,规范专家组成员的工作行为,促进灭火救援指挥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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