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92号)
各市卫生局,沈铁、辽油卫生处:
现将《辽宁省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辽宁省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执行卫生许可制度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
2、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账等制度情况,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结合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3、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经营单位自律。
4、监督检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执行卫生许可制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情况,推动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
及时了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现状,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开展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工作。
(二)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省直管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工作。
(三)监督检查重点是各类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于2009年5月和9月,在本辖区内(包括县、区)组织2次对餐饮单位的集中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工作。监督检查的数量每次不少于本地区餐饮单位总数的10%。监督抽验食品的种类和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并参见附表3进行,抽验的结果要进行公示。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检验机构,要加强对抽检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程序合法有效。
(五)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对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
(六)各地要按附表2、附表4的要求,及时、准确汇总2次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的相关信息,并将汇总信息(附表2、附表4的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不合格产品公布文件和相关执法文书复印件分别于2009年6月20日前、2009年11月20前报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2009年12月5日前上报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文件)。
联系人:段颖
联系电话(兼传真):024-23391170
邮箱:duanying1333@163.com
附表:1、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2、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表
4、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结果汇总表
附表1:
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量化分级等级: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指标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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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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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
| 是否有伪造、出借、涂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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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是否有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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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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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管理
| 是否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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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B(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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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消毒
| 洗刷消毒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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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刷消毒程序、温度、有效氯浓度、消毒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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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6件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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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荤间
| 经营冷荤食品是否达到五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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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冷荤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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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及操作
| 建立原料索证和台帐记录制度或签订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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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留存购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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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采购的,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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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违法使用添加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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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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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合格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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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定点屠宰点禽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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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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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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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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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帽穿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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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手干净、无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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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人员带有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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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上岗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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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
| 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垃圾存放设施
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合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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