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人事处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9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5月23、24日两天。苏州市区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与管理模式
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并在考试时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