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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六日

  2009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12号)精神,为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00家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扶持服务对象,推动企业做大作强,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策支持、社会扶持”的工作思路,整合利用财政、金融、人才等资源,转变增长方式,完善外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全面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着力开创全市中小企业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确定300家信誉好、具备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作为全市重点调度扶持的成长性中小企业,通过一年的培育:

  1、确保130家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

  2、企业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并力争30 %左右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独立研发能力。

  三、申报入选条件

  1、全市非公有制中小型独立法人工业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或500万元以上未列入当地重点调度的规模企业。

  2、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增长趋势明显,在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30 % 以上。

  3、2008年前新上项目但还未投产的工业企业。

  4、所属产业为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为产业集群配套的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精、特、新产品,且市场销售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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