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纪录。
四、扶持奖励政策
1、扶持政策
(1)市本级和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2)争取上级管理咨询项目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3)争取上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4)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专家诊断、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
2、奖励政策
为鼓励先进,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年度实施成长工程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和成长性企业,优选出6个县(市、区)政府、6个主管部门和12个成长性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五、主要工作措施
1、构建成长性企业统计管理体系。通过对300家成长性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做好季度调度,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政府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依据经济运行状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将不具备成长型、发展潜力不大的企业及时调整出局,确保130家成长性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督促相关企业按时上报月报表及季度文字分析材料并由各县(市、区)汇总后报至赣州市中小企业局,对报送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2、构建成长性企业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机构建设,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攻关,加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工作力度。
3、构建成长性企业政策支撑体系。一是针对务工返乡、下岗人员等创办的不同企业群体,各县(市、区)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整合资源优势,制定有利于成长性企业发展的产业配套政策;三是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建立政策性资金支持机制。
4、构建成长性企业辅导体系。依托工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及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等载体建设实施成长工程,以“催生、助长、扶强”为出发点,从激活市场主体和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面入手,以推动全民创业为抓手,努力催生新企业,促进现有企业加快成长。一是实行成长性企业培训制度,对成长性企业的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加强指导,探索推动成长性企业发展的新路径;二是全面推行以咨询诊断为核心的辅导制度,为成长性企业提供各种辅导,探索服务企业的新模式;三是组织编写本土化成长性企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