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重点支持30强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对获得境外注册、国际质量认证和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市外经贸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名优产品的企业,在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品牌创建,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贴牌经营农产品,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乡镇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区县(自治县)创建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新认定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0个。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新建一批在国内产业分工处于领先地位并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特色乡镇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新认定10家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新增转移劳动力30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达15万人。组织培训农民4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各5万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济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园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改善农田水利农机基础设施。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投资4亿元,建设10万亩级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区1个,改造中低产田土40万亩,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大力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完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5亿元。加快大足玉滩、“泽渝”一期、“泽渝”二期、城镇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销号。推进8个大型灌区、一批中型灌区和泵站改造、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新增保护面积3800平方公里,新增小水电装机11万千瓦。投入2.5亿元,加强农机示范基地建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开发适合重庆地理条件的农机具。扶持区县(自治县)农机市场和展示中心建设,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300个。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