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农村医疗及社会保障水平。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共需筹资21亿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力争将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逐步实行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加强区县(自治县)、乡镇、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到2009年年底农村低保人数达到85万人。做好2009年春节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送温暖工作。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改建敬老院150所,新增床位6000张。力争参加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分别达到40万人和30万人。
(三)加强农村扶贫开发。落实全市整村推进、千村脱贫战略。整合投入5亿元,重点抓好贫困村“两后生”就读中职和贫困农民的培训转移、扶贫移民、发展扶贫产业和片区开发。健全完善“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和集团式扶贫机制。按照国家新的贫困标准,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在涪陵、武隆和开县进行统筹城乡扶贫开发试点。完成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5万人,实现2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目标。
(四)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新改扩建25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新增300个试点村。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每个试点村至少建立4个以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建立完善农业长效投入机制。扩大投资规模,大幅度提高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按土地出让纯收益20%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年起取消贫困县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市级安排的扶贫项目等配套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财政性投入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建立“三农”金融业务利益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
(二)深化土地、林权和水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制定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办法,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农村国土整治试点。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区县(自治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2009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19%。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确权(换)发证任务。在万州、北碚、永川、南川、酉阳5个区县(自治县)开展林木采伐、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政策性保险、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要素市场等改革试点。推进水价、水利投融资体制、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经营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