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控制检查评比和各类活动。组织各项检查评比和各类活动要体现务实、简化和有利于促进、支持基层工作的原则,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活动。除全总和全市规定的检查评比和活动项目外,各部门以市总工会名义组织的各类检查评比和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年初,由各部门编制计划,并报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各部门要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尽量集中安排,避免多头、层层、重复进行,增加基层负担。在组织各种检查评比和活动中,原则上不得向基层收费。
五、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督查督办工作是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执行市总工会有关督查工作的制度,并在三个环节上强化督查督办工作。一是建立督查工作网络,在机关各部门明确兼职督查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工作部署的督查工作。二是明确督查工作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专项工作督查、每月常规工作的落实督查(各部门月初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的落实督查(对照工作目标责任体系按阶段完成情况的落实)、上级文件落实情况督查(按领导签阅意见落实情况)、领导批办件的督查落实以及各项会议安排布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三是严格督查方式和程序。根据督查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人,进行跟踪了解,催报查办,督促检查。在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督查落实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反映基层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及时反馈督查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能按时完成督查任务的应书面报告并下发限期完成通知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六、加强领导,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关系党的形象和工会的形象,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从自身做起,为基层作出榜样。凡要求基层工会做到的,市总工会机关要首先做到;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各部门要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推动落实。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把职工群众监督与自身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有机结合,注重听取基层工会、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把反映强烈和最不满意的问题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口,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市总工会机关党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基层意见反映、实际工作了解等途径,对机关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要公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