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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府发[2009]10号 2009年1月14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31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以“民心工程”为重点,努力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签订的《重庆市2008年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经综合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40个区县(自治县)及有关单位均全面完成2008年度城市管理目标任务。
  二、在2008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区县(自治县)和单位为:北碚区、南岸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合川区、长寿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万州区、涪陵区、荣昌县、璧山县、铜梁县、梁平县、丰都县、秀山县、奉节县、开县、巫山县、武隆县和重庆机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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