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水平和研判能力。
  ——完善信息报告研判机制。改进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上报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市长公开电话的接听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强化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和区县(自治县)之间、牵头部门之间、地方和军队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物资、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办法。
  ——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明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程序及权限,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健全信息审核和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法规和预案体系建设。
  1.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完成《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分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规章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继续推进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切实抓好应急处置简易操作流程的编制,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做好应对金融危机和建国60周年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评估和演练,积极筹备组织好6月举行的全市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习。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驻渝部队、武警部队、公安干警为骨干突击力量,以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一是加强以消防、武警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抢险队伍,区县(自治县)和乡镇加强武装部和民兵建设。二是加强公安、交通、通信、医疗卫生、市政、建设、防汛抗旱、防震、森林防火、水上搜救、民政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抓好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网络、危化品、市政设施及矿山、铁路、公路、民航、环保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三是完成市、区县(自治县)及有关部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四是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