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渝质监办发〔2009〕54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执法总队:
根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以下简称监察员证)的有效期为4年,目前有部分监察员证已到期。为有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市局定于2009年3月向总局申请开展监察员的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条件
换证人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目前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工作的持证人员;
(二)监察员证有效期截至2009年6月底前;
(三)4年来参加特种设备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二、换证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原监察员证和胸卡原件(皮套除外)、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申请表和汇总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
三、注意事项
请各区县局务必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换证人员的申请表(见附件1)、监察员证和胸卡(原件)、照片和换证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至市局特监处(还应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本报送特监处litp@oa.gov邮箱),市局对申请人员的条件进行确认,合格者报总局核准后换发监察员证。
联系人:李天平 电话:89232692
传真:8923269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
邮编:400023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换证申请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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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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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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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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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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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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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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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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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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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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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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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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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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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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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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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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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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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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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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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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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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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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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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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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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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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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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日期
| 培训单位(签章)
| 培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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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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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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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监察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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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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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意见
| (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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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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