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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意见的通知

  二、促进农村消费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家电下乡拉动农村消费”活动。商贸、财政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要深入宣传家电下乡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及时兑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资金,并对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要切实落实家电下乡政策,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按照国办发〔2008〕134号文件要求,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根据中省统一部署,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扩大政策优惠面。促进产销衔接,组织商贸企业赴我市各涉农区县的蔬菜、瓜果等农业基地观摩采购,开辟绿色农产品进城通道。加强农超对接,鼓励超市设立我市本地绿色农副产品销售专柜,经考核,对本地绿色农副产品年度采购额、销售额位于前20名的超市、网点,给予奖励。

  三、推动各类市场加快建设和改造步伐,尽快形成聚集辐射效应

  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及“新网工程”建设,按照“规划引导、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城区三环线附近建设几个档次高、功能全、面向全省、辐射西北的大型粮油、水果、蔬菜、干货、工业原辅料、建材轻纺等综合批发市场,积极引导二环内现有商贸批发市场迁入,快速形成聚集优势,缓解老城区承载压力。市发展改革、商贸、规划、国土、城建、市政、工商、农业、财政、交通等部门及相关区县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2009年至少开工建设1个农贸批发市场。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采购我市辖区工农产品和服务。支持远郊区县各新建或改建1个规模较大的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和商品配送中心,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完善农贸(集贸)市场布局规划,多部门联手,全面推进农贸(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实现科学布点,逐步提升市场档次和服务水平。

  四、培育建设10大特色商圈

  增强中心商圈聚集辐射力,加速商圈档次升级,强化商圈服务功能,加大对钟楼商圈、西大街商圈、方欣商圈、小寨商圈等10大商圈的培育、改造、提升的支持力度,对新兴商圈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区域商圈的发展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对于重点项目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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