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制定保障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行业整合、重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坚持做强做大原则。在推进行业整合、重组的过程中,要从做大产业规模、做强产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着眼,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品牌、技术和市场的共享,保证产业良性、快速发展的持续性,促进产业做强做大。
3.坚持因企制宜原则。在产业整合、重组中,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采取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的重组形式,制定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的优惠政策,将产业整合、企业重组的效果充分显现,促进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重点突破原则。行业整合、战略重组工作涉及面广,在推进过程中,要抓住龙头企业以及行业内有重组意向的企业,紧紧围绕解决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和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尽快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力求取得实效,形成行业内的典型,从而带动其他企业尽快实施整合、重组。
5.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要充分肯定企业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企业主动性,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资源优势,鼓励、支持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扎实推进行业整合、战略重组。
(二)主要形式
1.引进战略投资者。本市企业通过股权出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包括合资成立新的经济实体),实现股权多元化,借助战略投资者的优势,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企业之间强强联合。本市多个企业按照优势互补、产业配套等战略规划实施联合重组,或本市企业与域外企业进行强强联合仍将主要经营业务保留在本市,以此完善产业链条,扩张带动我市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规模化运营方式。
3.优势企业重组一般企业。本市优势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发展需要,重组、兼并、收购本市的一般企业,或者重组、兼并、收购域外企业仍将主要经营业务保留在本市,发展壮大我市优势企业规模,形成产业龙头企业。
4.企业整体上市、改制上市或内部业务重组后子公司上市。本市企业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实现整体上市或下属业务子公司上市,从而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创造更大效益。
5.其他形式。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企业重组的经验教训,努力探索推进我市产业整合、战略重组的新形式。如利用行业内的知名品牌,通过贴牌生产、来料加工、组建联合体等形式,不断提高行业内品牌知名度,带动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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