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9.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引导房地产企业多开发建设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进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负责落实。
  10.加快发展住宿餐饮、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开发与节假日调整相适应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和网络、动漫等热点消费。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信息产业办、通信公司、电信公司负责落实。
  11.继续优化消费环境。落实居民购买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的鼓励政策,全面清理消费领域相关规费。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6000个农村连锁便民超市和一批配送中心。实施2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完善家电下乡补贴办法。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人行新乡市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12.着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走以质取胜、集约化、多元化发展路子。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制定我省具体措施,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非洲、拉美、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扩大高技术和机电类产品出口,促进农产品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紧缺资源能源、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
  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13.着力落实财政金融政策。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大政府投资,引导带动社会投资;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法定支出、工资发放、改善民生、落实配套资金、“十大实事”等资金需要。
  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
  14.全面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改进金融服务,保证流动性供给,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作用。
  由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15.鼓励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竞争力、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发展,加大对产业转移、企业重组的支持力度。
  由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新乡市支行、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商业银行等各商业银行负责落实。
  16.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择机上市,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政府投融资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期票据,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扩大信托融资规模,争取设立省农业开发等产业投资基金。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新乡市支行负责落实。
  17.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担保机构,2009年3月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18.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一视同仁地为各类企业搞好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大力开拓省内外市场。
  由市工业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19.继续组织企业、项目单位开展银企洽谈、供需对接等多种活动,促使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协作关系,提高抗风险能力。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把服务企业与调结构、促转型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高。搞好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组织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努力保障重点企业要素资源供给。
  由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三、切实加强“三农”工作
  20.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对于应对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力保农业农村较快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粮食局负责落实。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