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
由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2.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提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继续开展水稻、棉花等政策性保险试点,试行玉米政策性保险,探索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地方性农业保险体系。
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23.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面启动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国家粮食科技丰产工程,重点建设3个万亩连片小麦玉米高产核心示范区。积极推进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建成商丘、周口、安阳大型商品粮基地,加快纳入国家规划的89个县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抓好213个小麦、玉米、水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建设,加速小麦、玉米主导优良品种换代升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由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24.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竞争能力和保障水平。设立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粮油、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培育100家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建设10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发展花卉产业,支持洛阳牡丹、开封菊花等花卉生产基地扩规模、创品牌;加快发展茶叶、果品等优质特色园艺产业。
由市农业局、市农办、市农科院、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25.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重点支持27个肉牛主产县、26个肉羊主产县、45个生猪主产县和黄河滩区绿色奶业带发展,抓好夏南牛等新品种繁育推广,建设一批肉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和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
由市畜牧局负责落实。
26.加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检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由市农业局、市农科院、市畜牧局负责落实。
27.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3.8亿元,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工程,新增农村户用沼气75万户。
由市农办、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28.筹措资金15亿元,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由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29.筹措资金40亿元,新建改建县乡公路6000公里、通村公路4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4万延米。
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负责落实。
30.筹措资金2.4亿元,完成1万个村镇绿化工程,创建30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由市农办、市建委负责落实。
3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完成14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和2万人的深山区独居户搬迁扶贫任务,再解决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和温饱问题。完成1.06万人的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任务。
由市农办负责落实。
32.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上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由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3.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由市农办负责落实。
34.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由市国土局负责落实。
35.改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信社、农发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扩大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完善支持农民小额贷款办法。
由人行新乡市支行、市农发行、市农行、市农信社负责落实
36.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