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大力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创”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由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农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六、强力推进改革开放
77.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国企改革和战略重组。加快一般竞争性企业改制退出步伐,完成省直厅局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和省管企业主辅分离。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大型央企的合作;深入推进煤炭、化工、钢铁、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等行业骨干企业的战略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和运营效率。
由市工业局、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78.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和企业素质。
由市民营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79.推进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加强公共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整合,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完善财政预算体系,实现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机衔接。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土地、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政策。全面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抓好资源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最大限度缩减政府核准范围,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县售电价体制改革。
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80.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改革重组。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加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奖诚罚怠”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由人行新乡市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工行、市农行、市建行、市商行、市农发行、市农信社负责落实。
8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由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82.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推进科技、教育、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
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83.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坚持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充分利用外部条件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骨干优势企业、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落实好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奖励政策,实施一批重大引资项目。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参与企业重组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抓住机遇加大技术和人才引进力度。办好世界邮展大会、世界华商领袖峰会、香港河南经贸合作洽谈会、台湾河南经贸合作洽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
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邮政局负责落实。
84.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承揽大型工程和项目,扩大对外劳务合作,优化外派劳务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发矿产资源、并购境外企业。
由市商务局、市工业局、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