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23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和省港航局《关于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是杭甬运河的配套作业区。该项目对降低运输成本,减轻区域综合交通网的压力,形成物流园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杭甬运河作用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设该工程是必要和迫切的。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500吨级码头11个,设计年吞吐量为176万吨,主要货种为矿建材料、粮食、钢铁、煤炭、化工原料等物资。工期三年。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