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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3市公安局: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制定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预案,合理安排上岗警力,保障清明节期间正常交通秩序;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标志等交通设施,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在停车场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扫墓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导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节期间交通宣传工作,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减少交通拥堵;在祭扫场所设置临时检查点,制止燃放鞭炮的行为,对携带的鞭炮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
  4市卫生局(急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医疗机构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在祭祀高峰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乔山墓园、龙山纪念园、大连市殡仪馆等主要祭扫点配备机动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阶段抢救工作。
  5市工商局:加强对殡葬用品厂店的管理,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民政部门清理封建迷信用品销售行为。
  6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负责清明节期间墓园区域周边山林的护林防火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及墓园管理单位做好墓园区域内的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游人注意防火,禁止在墓区和林区烧纸和燃放鞭炮行为;加强山林散坟区的巡视和管理,坚决制止滥埋乱葬和修大墓的现象发生;根据重点墓区分布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检查和配备消防设备器材,确定专业扑火队伍,保证24小时备勤;指导有关区市县根据本地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有关区市县护林防火机构加强对边远山林散坟的防火工作;完善和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还负责查处在城市公共绿地、防护林地、风景林地内建坟行为,以及在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林地、风景林地和周围地带野外用火行为,并监督各区行政执法局清理占道经营、维护市容环境工作完成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期间公共交通协调组织工作,保证祭扫群众正常出行;做好客运交通运营检查,确保清明节期间主要扫墓点客运交通;制定突发事件客运保障应急方案;适时增加清明节期间到达各墓园的车辆,并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发车时间。
  8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墓区周边单位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清明节期间灭火执勤备战,根据需要协助扑救深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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