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关于追授汤杨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汤杨同志生前系长沙县金井镇综治办副主任、专职武装干事、司法助理员、纪检专干。在2009年2月11日下午扑救山火的过程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救火,组织救火群众撤离,不幸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大火吞噬,壮烈牺牲,用自己年轻的生命成功救出了4名群众。
汤杨同志是我市一名普通的基层干部,1982年2月出生,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服役,先后在长沙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和金井镇政府工作。他用自己闪光的事迹和年轻宝贵的生命,忠实地履行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树立了一个真正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体现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思想品质,是长沙广大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是“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忠实践行者。为表彰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汤杨同志生前的一贯表现和在工作中的英勇事迹,市委决定,追授汤杨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共产党员都要向汤杨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信仰坚定、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临危不惧、迎难而上、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学习他扎根基层、心系群众、踏实工作、忠于职守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