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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
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实施好民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我市产品的良好声誉,现就在全市开展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务院部署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坚持治标和治本、扶优和治劣相结合,对涉及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质量安全治理,为人民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全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现动态监管;对重点商品建立并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经销台账制度,保证商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生产、销售有害物质限量超标产品的违法企业,取缔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黑窝点;着力解决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氨、放射性核素等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问题。同时,强化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基本建立起以相关行业协会为主导的行业自律机制并有效运行;建立产品质量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已有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立区县政府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负总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角度的长效质量监管机制。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家具,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人造板,溶剂型木器涂料,水性墙面涂料及腻子,胶粘剂,地毯及地毯胶粘剂,瓷砖及天然石材,室内建筑用混凝土外加剂,壁纸,卷材地板等10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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