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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启用局信访室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启用局信访室的通知
(甬卫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卫生信访工作,整合信访资源,方便群众信访,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提升卫生行业形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工作秩序。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正式启用市卫生局信访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局信访室实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职能处室办理的信访工作模式。主要职责:一是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反映信访中获得的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二是承办上级机关、局领导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来的属于本局职能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局机关各处室、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区卫生部门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三是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参与处理群众个人或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助维护局机关工作秩序。负责涉及卫生工作的信访热点和社会舆情收集,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四是制定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责任制、目标考核和各类规章制度。指导系统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安排落实,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五是负责信访工作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受理工作。七是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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