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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公办高级中学教育生均培养成本调查的通知

  湖州市第二中学  湖州市埭溪中学

  浙江省长兴中学  安吉县昌硕高级中学

  嘉兴二中     嘉兴三中

  嘉善高级中学   海盐实验中学

  绍兴一中     稽山中学

  诸暨中学     鉴湖中学

  金华一中     罗埠中学

  东阳中学     浦江二中

  衢州第一中学   衢州高级中学

  龙游中学     开化中学

  台州中学     温岭大溪中学

  丽水中学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缙云中学     松阳一中

  舟山中学     定海区白泉中学

  岱山中学     嵊泗中学

  附件3: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表一:学校基本情况表”

  一、学生年均在册总数,指一个自然年度内的全校年初和年末平均学生总数。计算公式为:学生总人数=(年初学生数×8+年末学生数×4)÷12。

  二、单位定编人数,指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经人事管理部门核定并备案,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工作人员。

  三、职工总数,指学校内从事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与教学有关)的人员、外聘教师或专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聘(雇)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临时工人等各类职工的全年平均数。外聘专家或教师指在本校担任一个学期以上教学任务的非本校在职教师。短期或临时聘请的讲课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不计入在职教职工总数。

  四、固定资产,指与教育活动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

  “表二:学校收入情况表”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拨入或通过上级财政部门转拨的财政预算资金,是学校完成事业计划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

  (一)教育经费拨款,即学校从上级和本级财政获得的经常性、专项性教育事业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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