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明电〔200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天气干旱,气温偏高,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随着春耕春游人员增多,野外烧荒、吸烟等违规用火剧增,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根据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严格值班制度,科学调度。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坚持主要负责人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火患意识,告诫进山人员不得野外用火。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调集人员充实到森林防火第一线,加强巡护,查纠火源;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对了望死角,要增加流动了望哨,实现全方位了望,消除盲区;各主控点了望台要实行24小时观察了望,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车辆要严格进行登记,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禁在林区、林缘上坟烧纸、烧荒、吸烟,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五、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交通工具、扑火器械、后勤供应等要全部准备到位;各级扑火指挥员要坚守岗位,坐阵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各级扑火队要集中食宿,全天戒备,接到扑火任务后立即出警,抓住战机,早扑火,扑小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