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郊区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
(沪农委【2009】46号)
各区县农委:
为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工作要求,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现就做好2009年上海郊区农民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目标
依托历年培训基础,加大推进从“过程型培训”向“战略型培养”转变,从“行政型管理”向“品牌型建设”转变力度。围绕正确把握办班方向,切实优化课件设置实施“针对性”培训。以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基地、粮食丰产示范基地、蔬菜供应基地为重点,把创业农民培训、合作社干部轮训、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和新生农民培训作为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推进本市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更紧密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以本市高水平农业设施、高水平农业组织、高水平农业科技建设为目标,以培训为手段,培养新农村建设各类人才。
1、努力培育一批创业型农民。培训对象锁定2008年参加本市创业农民培训的214名学员,在去年已完成创业课程培训、市场考察、创业设计基础上,今年突出对创业农民的创业扶植和跟踪服务。由市、区县农业部门共同组织,通过专题讲座、基地见习、专家志愿团跟踪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扶持等形式,帮助农民实现创业发展目标。
2、精心实施农民合作社干部轮训。以各区县骨干合作社理事长、经理(包括财务、销售)、生产主管为重点,依托市农广校等开发适合现阶段合作社干部培训的课件,实施一周轮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干部生产和管理能力,规范和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3、继续组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在目前已开发的农业职业技能工种范围内,由市、区县组织开展初、中、高等级农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和鉴定,年培训合格率达到市平均线以上。通过培训,加快受训学员知识和技能的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员在本市农业生产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扎实推进专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稳定从事粮食、蔬菜、水产、畜禽、农机等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有一定文化程度、年龄在60周岁以下农民为重点,由区县按产业(产品)特点和当年实际需求(如扩大面积、推广新品种、普及新技术等),形成针对性课件和教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学员对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