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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深入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强化社区的联动综合管理。各区要对各部门原分散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调度和协调机制,做到联动反应、高效管理。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需要跨部门执法的事项,要加强源头疏导和日常管理,规范协同工作流程,明确部门分工和主次责任,强化综合执法,切实改善社区宜居环境。街道办事处可建立街道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工作小组,将驻街的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部门、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纳入组成成员,形成协同管理、协作衔接机制,以实现资源使用效能最大化。市、区城管办建立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反馈工作推进情况、交流经验、传达上级领导指示,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阶段性计划等。

  (五)推进社区综合巡检网格化管理。依托市城市建设管理监控指挥中心和区12319投诉服务专线两个平台,向社区进一步下移管理重心、整合管理资源和推进协同管理,建立健全以社区网格为核心的环境保洁、绿化管养、设施维护、执法监督的日常综合巡检和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各区要通过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模式,建立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特定区域内统一编码,涵盖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相关基础设施部件和动态管理事件的城市社区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库,实施精细化管理。

  (六)创新社区管理新模式。立足本地实际,汲取先进经验,探索不同模式、不同特色的社区精细化管理新措施、新方法。如“捆绑式管理”、“网格化管理”、“社会化管理”、“一职多能管理”模式,开展城管综合执法进社区试点、信息化在社区环境管理中的支撑应用等,使工作更加贴近市民生活,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四、责任分工

  (一)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1.社区道路改造建设。落实社区道路硬底化,修复坑洼破损道路,按规范建设道路绿化、照明设施等。责任主体: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建委、市政园林局、规划局,广州供电局等。2.公共绿化改造建设。因地制宜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分阶段推进旧城社区绿地率基本达到30%以上。 责任主体: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建委、国土房管局、市政园林局、规划局、城管局等。3.整饰外立面。对辖区内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情况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或修补,并结合城市历史文脉,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营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建筑立面容貌。责任主体: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建委、市政园林局、规划局、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城管局等。4.规范防盗网。临街建筑物外墙和新建建筑物防盗网统一安装在内侧或与外墙平齐,并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飘雨棚设置要整洁、美观,保持完好。责任主体: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市容环卫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等。5.落实社区内相应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五个一”工程(即每个街道建设一个提供公共服务和接受投诉的服务中心、一个小公园、一个社区活动场所、一个医疗服务机构和一个负责治安、城管等方面的视频监控中心)要求,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确保社区拥有适宜适量的公共服务设施。责任主体: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建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民政局、公安局、交委、体育局,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广州供电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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