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奶牛场要实行全覆盖的核查,将核查进度列入日报内容。
三、加强对调运牛只的检疫监管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近期各奶牛养殖场跨省、跨区(县)引进奶牛有关检疫审批暂停办理;各奶牛场正常淘汰牛只一律不予出场,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上报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予以批准;对于违反规定擅自调运的,要依法实施处理和处罚。同时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消毒灭源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牛只运载工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提高奶牛养殖场的消毒防疫意识。
四、严格道口防控检查和消毒工作
1、各市境指定公路道口及指定铁路站(线)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布控措施,加大查证验物力度,对车辆实施严格消毒。发现可疑疫病要按规定做好确诊工作,迅速上报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将检查数据准确输入到电脑网络系统。
2、对进沪的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毒规范要求,进行全覆盖式消毒,将消毒药液浓度转入紧急防疫状态,以保证消毒效果,防止疫病传入本市。
五、加强对活牛定点屠宰企业的防疫监督检查
相关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内活牛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及时掌握牛只来源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指导、监督屠宰场严格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六、认真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完善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程序,做好应急人员的培训及应急物资的储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一旦突发疫情,能够快速、有效、有序的处置。
在做好对奶牛场各项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同时,也要兼顾加大对生猪、家禽等饲养场(户)的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特此通知。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