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韩永成 电话:67099280 传真:67012782
副主任:张 辉 电话:67099285
成 员:王 鹏、石一谷、王春蕾
二、项目实施对象
在北京市居住生活的7-9岁(2000年-2002年出生)儿童,经口腔科医生检查,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即儿童口腔中完全萌出、窝沟较深或具有患龋倾向的第一恒磨牙,可免费接受窝沟封闭。
愿意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陪同,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免费服务;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吸唾设备等),经家长同意后,可为儿童开展该项免费服务。
三、项目实施医疗单位
承担该项目的医疗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指定单位必须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内有专人接待前来就诊的儿童,特别是周六、周日及暑假期间,能保证开诊时间,方便儿童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的服务。
(二)本单位领导支持,医务人员责任心强,能够为儿童提供一流口腔保健服务,宣传口腔卫生知识,确保预防医疗质量;
(三)在2008年《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中能够完成任务,并如实填写《登记表》,复查中完好率保持在85%以上的医疗单位。
(四)被指定的医疗单位要在明显位置统一悬挂《2009年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指定单位》的标识,便于儿童家长选择。
近几年来一直承担着本地区牙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单位将被优先选为指定医疗机构。2008年收到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医疗机构,今年原则上不再指定。
承担项目实施的医疗机构,要对前来接受口腔检查的儿童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北京市窝沟封闭防龋项目登记表》,不得缺项;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窝沟封闭,同时通知其半年后复查,如发现封闭剂脱落,应及时免费重新封闭。
四、总结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拟于年终就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辖区80%以上适龄儿童接受口腔检查、其中60%儿童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服务、严格掌握适应证、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的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为了全面总结评价窝沟封闭预防龋齿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区县牙防所要协助做好成本效益分析的准备工作(具体方案另发)。
五、经费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