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八日
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
(2009年1月)
举办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办好本届民运会,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展示青海各族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发展成果,充分展示青海各民族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青海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体育运动竞技水平,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宗旨,以“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目的,本着节俭、隆重、热烈、祥和的原则,把第四届民运会办成集旅游、文化、体育、经贸为一体的活动和绿色人文的民族文化体育盛会。
二、主题
本届民运会的主题是:“自信开放创新、团结和谐进步”。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北州人民政府
省民委
省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州(地、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顺利进行,成立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主 任:马顺清 副省长
副 主 任:晁海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普日哇 省民委主任
冯建平 省体育局局长
严金海 海北州委书记
尼玛卓玛 海北州委副书记、州长
执 行 主任:尼玛卓玛 海北州委副书记、州长(兼)
执行副主任:夏学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海瑜 省发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司法臣 省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