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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

 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结合,学校与企业结合,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和课程专家结合,以实验项目的形式开展。
 此次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改革包括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的改革。2008年启动17个专业的课程开发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2009年开始进行新课程实施改革实验,当年重点进行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改革,2010年重点进行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的改革实验。
 市教委组织并成立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开发实验工作,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聘请国内资深职业教育课程专家成立专家顾问组,负责项目咨询、指导、论证等工作。组织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验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项目培训、具体指导、阶段论证等工作。
  以实验项目的形式,按专业组织学校开展实验工作。课程开发阶段由学校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由市教委确定课程开发组长学校,组长学校牵头该专业课程开发的组织工作。课程开发组由相关职业学校教学校长、专业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项目实施以团队共同研究的方式开展。新课程实施阶段由学校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由市教委确定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学校,项目学校组织相关教学资源,根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核心课程标准开展新课程实施实验。市教委和职成教研部门将定期组织实验项目学校进行总结、交流、展示活动。
  三、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结构
  改变以往课程结构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离,课程内容与岗位实际脱离的状况,适应学生就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加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职业人才成长规律、理论实践一体化等原则,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校本课程和毕业实习环节。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英语、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等必修课程,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35%。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基础的、公共的、对职业岗位群素质形成起导向性作用的专业公共课程,以及针对职业岗位、具有典型职业特征、对职业能力形成起重要作用的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实习环节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50%。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开设的特色课程,课时数不超过总课时的15%。
  (二)课程内容与实施
  1.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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