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郑政〔2009〕3号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08〕6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加强政府目标管理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工作
  2008年是我市全面完成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做好年度目标考评工作至关重要,必须按照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要求,运用调查、统计方法,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评程序,全面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单位,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及郑州航空港区。
  (二)考评内容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08〕15号)文件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
  (三)考评程序
  1.自查自评。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单位,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及郑州航空港区,要对照检查郑政〔2008〕15号文件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的执行结果和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向市政府写出自查总结报告。
  2.考核认定。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市政府有关单位承担省定责任目标执行结果的认定。对各县(市)、区及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目标执行结果的认定,具体分工是,市统计局:纳入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市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小火电机组关停目标;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节能降耗目标;市财政局: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市财政局、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目标;市商务局:利用域外资金、对外贸易进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市旅游局:旅游目标;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目标;市农开办:扶贫目标;市民政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目标;市劳动保障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市房管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出生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目标;市环保局:环保目标、污染物减排目标;市农业局:减轻农民负担目标;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目标;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市监察局:廉政建设目标;市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市信访局:信访目标;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目标;市政府法制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市粮食局:粮油储备目标;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结果要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于2009年2月10日前以单位正式公文(一式10份)报市政府。考核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后,无特殊原因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考核结果。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考核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部分考核认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