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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省体育局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省体育局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批复
(2009年3月16日 川价函〔2009〕52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川体产〔2008〕15号)收悉。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7〕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局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理论考试 每人30元;

  2、实际操作考试

  (1)体育场地工:初级每人150元; 中级每人180元;高级每人210元。

  (2)游泳救生员:初级每人200元;中级每人230元;高级每人260元。

  (3)社会体育指导员

  象棋、围棋、国际象棋、网球、垒球、羽毛球、棒球、乒乓球、台球:

  初级每人150元;中级每人180元;高级每人210元。

  健美操、跆拳道、游泳、攀岩、轮滑、自行车、拳击、射击、柔道、空手道、击剑、射箭、保龄球、健美、体育舞蹈、篮球、滑冰、摔跤、武术、散打、健身教练、足球、滑雪:

  初级每人200元;中级每人230元;高级每人260元。

  动力伞、滑翔伞、热气球、潜水、跳伞、航海模型、山地户外、拓展、帆板、高尔夫球、马术、漂流、卡丁车、滑水、蹦极:

  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350元;高级每人400元。

  二、已取得体育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免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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