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郑政文〔2009〕3号 二○○九年一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冲击,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十件实事”等民生支出需求,财税工作实现新突破。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0.4亿元,为预算的105.14%,比上年增长18.6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8.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75%,比上年增长21.9%,圆满完成了我市年初确定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新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9亿元。
2008年,全市财政系统共组织收入175.8亿元,比上年增长57.26%,其中:缴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44%;国税系统共组织收入2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23%,其中:缴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4%;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181.6亿元,比上年增长18.11%,其中:缴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35%。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结果,也是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结果。财政实力的增强,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各项民生事业,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2009年将是我市实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也面临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国际国内产业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扩内需、保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立足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恪尽职守、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科学合理地把握财政收入规模,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建设“三化两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