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郑东新区土地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郑东新区土地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郑政文〔2009〕7号 二○○九年一月七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快郑东新区建设步伐,现将郑东新区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作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在郑东新区范围内行使土地管理职能,郑东新区主管副主任分管郑东新区土地管理工作。
  二、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具体负责郑东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报批、征用和国有土地的收购、收回工作的受理,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审查、审批、回复,依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及有关国有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