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任务
2009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省里的政策,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市、县(区)负责制定和实施。
统筹做好2007年和200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和2009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三、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四、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在组织招募活动期间,在各自网站及所属人才市场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做链接。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并协助做好报名毕业生考核工作。
五、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09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
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但有志于到基层服务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
3月5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简称公共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将本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计划安排应侧重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等需重点支持和扶持的地区)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具体办法可登录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查询。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并对“需求单位”和“需求岗位”栏目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于3月1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在收集、整理全省岗位需求信息的基础上,提出我省2009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3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