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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八、打造高层次人才开发平台。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的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建设一批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吸引和支持国内外国家级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端研发机构在连设立分支机构,切实为高层次人才来连创业搭建广阔的平台。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吸引国内外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在连集聚,努力使大连成为东北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育基地。

  九、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不断增强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在继续执行《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中关于安家补贴政策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准予申购限价商品房。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先导区建造人才公寓。政府投资拥有产权的人才公寓建设可享受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免缴相关城建配套费等优惠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的实际困难。本意见规定的第一、二类人才,其家属在连就业原则上实行对口安置,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接收。

  十、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兼职聘用、项目开发、技术指导和授课讲学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工作并申领《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其购买住房、子女就学、考评职称、缴纳社会保障金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同等待遇。建立特聘专家表彰奖励制度,定期选拔一批在我市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特聘专家,由市政府予以表彰,授予“大连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做贡献、求发展。获得此荣誉称号满5年的特聘专家,可根据在我市取得的新业绩,继续申报参评“大连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

  十一、优化海外留学人才创业环境。根据国家“千人计划”总体要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大型国有企业、各先导区和产业园区引进100名左右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大力实施“海创工程”,力争用5年时间,吸引不少于5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连创新创业。通过设立海外留学人才工作站和举办专题招聘活动等方式,积极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连创业就业。充分发挥 “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周”的纽带和窗口作用,以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双D港、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等为吸引人才和科技集聚的平台,用活用好各项政策和资金,营造海外留学人员来连创业就业的良好环境。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可直接认定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到已满编的事业单位工作,可待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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