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畅通外国专家和智力引进渠道。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引进外国专家与智力,定期开展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引智项目征集活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业化、行业化引智专项活动。加强与海外各类院校、学府、研发机构、跨国企业以及各类友好人士的密切联系,不断拓宽引才引智渠道。继续开展外国专家“星海友谊奖”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对引进的能够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创新性项目和技术,市自主创新和引智等专项资金将给予重点扶持。我市急需且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外专家,可给予永久居留资格。在连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或成果转化的外籍人员,因工作须多次往返境内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其办理多次有效返回签证。
十三、建立科学的人才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单位为主、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开发的资金投入。允许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投入,并把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投入列入经营成本,充分发挥企业在高层次人才开发投入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人才发展资金管理,突出资金投入的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投入要重点向创新型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倾斜,向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效能的重点工作或项目倾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高层次人才资助体系。
十四、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年薪制、股权期权、协议工资等多元化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系。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允许和鼓励企业及经费完全自理的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按照聘任的岗位、职责、业绩定酬,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注重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深入开展优秀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表彰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十五、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及时有效的动态管理。定期举办座谈会、联谊会、学术报告会,密切高层次人才的交流与沟通。实施院士和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定期组织部分在连院士和获得国家、省、市荣誉称号的优秀专家,深入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科技攻关等智力服务活动,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坚持专家休假疗养制度,将专家休假与学术交流、人才交流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专家年度体检制度,纳入全市统筹管理的专家可享受相应级别医疗保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