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创新类产权交易业务。推动石油交易所、环境交易所、林权交易所完善治理结构,整合交易资源,加快平台建设。推进中国技术交易所建设,形成技术产权挂牌竞价、交易、结算的规范服务体系,建成全国技术交易中心,为技术产权提供高效交易平台。加快成立北京粮食交易中心。推动建立存量房、煤炭、艺术品、版权等专业化交易平台。鼓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保险机构在京发展,推动区域性保险中心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建设。
(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发挥首都优势、总部优势和金融资源聚集优势,大力发展金融工具场外发行和交易市场。支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发挥作为全国最大国债、企业债场外发行和交易平台的作用,创新登记结算品种,开展信托产品登记业务。支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推动其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集中登记。支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巩固和提升北京作为全国债券发行和交易中心市场的地位。
(七)大力发展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支持国家有关部门推进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制度创新,增加挂牌企业数量,扩大流通股份规模,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易结算服务,加强挂牌企业监管,改善投资者结构。大力支持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基础上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八)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吸引、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提升农产品期货市场服务水平,支持期货市场做优做强,提升期货市场服务首都经济的能力。探索以商品中远期交易、期货交易促进产业发展的新途径。引导企业科学进行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提升防范和应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开展金融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九)推动企业充分利用债权融资和股权出资。在高科技、节能减排、文化创意等领域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积极推动本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为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建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促进投资增长,优化产业结构。
(十)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储备、改制、辅导和培训工作,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大力推动企业进入主板、中小企业板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抓住建立创业板市场机遇,推进一批自主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融资。积极促进非上市股份公司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和转让股份。支持有条件的本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