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技术研发组。请省信息中心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软件系统方案设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全省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和技术规范。
5.招标采购组。请省信息中心会同省监察厅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软件开发招标,系统建设的设备物资采购。
(三)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省发改委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项目立项审查。
2.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审核,避免职能交叉。
3.省财政厅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根据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标准规范要求提供本部门系统接口,配合各专业工作组做好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六、项目建设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各单位、特别是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机构和细化工作方案情况要在2009年2月底前报省网上审批电子监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部门多、事项多,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系统工作方案的编写、组织机构组建和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2009年2月底前完成。
(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有关清理工作数据--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