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9〕3号 2009年1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省今年“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监察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实效,保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发〔2008〕1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效率提速提质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全省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期限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